岭南现代临床外科杂志

期刊简介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《岭南现代临床外科》杂志系由广东省卫生厅主管、广东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主办、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承办的专业期刊,国际标准刊号:ISSN 1009-976X,国内统一刊号:CN 44-1510/R。杂志创刊于1995年,面向全国公开发行出版,现为中国核心期刊(遴选)数据库和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收录,是一本集权威性、科学性、创新性、实用性和收藏性为一体的学术刊物。杂志以普通外科为主,涵盖骨外科、心胸外科、泌尿外科、神经外科、血管甲状腺外科、乳腺外科、整形外科、小儿外科和外科急危重病救治等广泛学术领域,以从事外科领域临床、科研、教学工作的各级医师和科研人员为读者对象。现设栏目:述评、专家笔谈、论著、短篇论著、临床研究、综述、新技术、新进展、病例报告、术式讨论、学术争鸣、经验交流等。本刊办刊宗旨:全面系统地反映我国外科专业的学术动态,及时报道外科临床及科研新理论、新技术、新进展,努力促进我国临床外科的学科发展和学术交流。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药品追溯码重复扫码的法律风险与合规建议

时间:2025-06-18 11:14:02

在药品流通监管体系中,药品追溯码的扫码记录是验证合法性的关键数字指纹。根据现行法规,药店销售二次扫码药品是否构成“非法渠道购进药品”,需结合扫码记录的异常性质、药品来源的合规性以及销售行为的法律后果进行多维度分析。

一、追溯码重复扫码的法律定性

药品追溯码的设计初衷是实现“一物一码”,若同一追溯码出现多次销售扫码记录,可能涉及三种违法情形:假药、“回流药”(已销售药品被非法回收)或串换销售(以低价药冒充高价药扫码)。根据《药品管理法》第98条,禁止生产、销售假劣药,而“回流药”因脱离正常储存运输条件,可能被认定为劣药;串换销售则涉嫌欺诈,均属于非法渠道购进的典型表现。

二、非法渠道的判定标准与进货责任

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》第12条明确要求,药品经营企业必须从具有资质的药品生产或批发企业购进药品,并留存供货方资质及购销凭证。若药店无法提供二次扫码药品的合法进货票据(如两票制要求的发票、随货同行单),或供货方不在其备案的采购目录内,则直接构成“非法渠道购进”。值得注意的是,即使药品本身为真,若扫码记录与销售记录不匹配(如A药扫码却实际销售B药),仍可能因违反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第24条“药品经营应保证可追溯”而被处罚。

三、扫码记录异常的法律后果层级

  1. 行政处罚:依据《药品管理法》第129条,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、货值金额5-10倍罚款,情节严重者吊销许可证。2025年7月1日后,医保定点药店若未按要求扫码即结算医保基金,还将面临医保协议解除等附加风险。

  2. 刑事风险:若二次扫码涉及假药,可能触犯《刑法》第141条生产、销售假药罪;若为回流药且造成人身伤害,则可能构成第142条生产、销售劣药罪。

四、药店合规防御的实操建议

  1. 溯源双核查:进货时除查验供应商资质外,需同步抽检追溯码的首次扫码状态,类似“验钞机识别假币”的机制。

  2. 记录动态管理:建立扫码记录与库存的实时比对系统,异常数据自动触发预警,避免人为操作漏洞。

  3. 渠道透明化:优先选择国药、上药等大型批发企业合作,其供应链追溯体系更完善,可降低“混入非法药品”的概率。

法律监管正从“形式合规”转向“数据穿透式监管”,扫码记录已不仅是技术工具,更是法律证据链的核心环节。药店经营者需以“每一颗药都可数字自证”为标准,方能规避非法渠道的法律雷区。